深圳2018年监理工程师开始考后复核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 报名时间 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2018/07/26 11:03:13

  关于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7月20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考后复核。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本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6)。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7月25日10:00至7月31日17:00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附件5);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2);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3);

  4.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 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8〕5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相关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5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人员名单

         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201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

         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

         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


  深圳市考试院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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