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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做好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辽人考函[2007]4

关于做好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

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12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 - 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13

上午900 - 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 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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